网恋男子因爱生恨 散发“大字报”报复被拘
(鲁南经济网 记者:庞建莲)恋上网上邂逅的女网友,谁知交往一段时间后对方不想与之继续交往,痴情男不愿失联,竟窜至对方村庄散发“大字报”,对其进行报复。5月5日,该男子李某因诽谤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
5月4日,沂南县公安局辛集派出所接辖区群众蔡女士报案,称有人散发“大字报”来诽谤她。据蔡女士讲,去年11月份,她从网上认识了李某,相识一段时间后,蔡女士不再与李某交往,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对其十分痴情,想要继续保持,遭到拒绝后的李某随后窜至蔡女士家威胁她想继续交往,并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到其村庄散发蔡女士“骗钱、不守妇道”等侮辱蔡女士的“大字报”。这让蔡女士痛苦不堪,此事甚至已经影响了她家庭的和睦。了解情况后,民警立即行动,将李某依法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。经了解,李某为菏泽曹县人,自去年11月起,他在网上和蔡女士聊天,相识过程中双方交谈很融洽,交往了一段时间,没想到最近蔡女士不愿与其继续交往,遂怀恨在心,想到了以散发“大字报”进行报复的办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来源:鲁南经济网 编辑:巧慧